问题 | 人为损坏的标准是什么 |
释义 | 人为损坏的标准是非正常使用损坏。明知自己的行为会造成他人财物的毁坏,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实施了故意损毁他人财物行为。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认定故意毁坏财物罪的时候,其立案标准包括了四种情况如下: 1、毁坏的财物价值超过了5000元; 2、毁坏财物在3次以上; 3、聚众纠集超过了3人公然毁坏财物; 4、毁坏财物存在其他严重情形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 【故意毁坏财物罪】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故意损坏财物罪的构成标准是什么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故意毁坏财物罪犯罪对象可以是各种形式的公私财物,包括生产资料、生活资料;动产、不动产等等。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故意毁坏财物罪毁灭,是指用焚烧、摔砸等方法使物品全部丧失其价值或使用价值;损坏,是指使物品部分丧失其价值或使用价值。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犯罪目的不是非法获取财物而是将财物毁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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