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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矿产勘察出现哪些情形探矿权人需要进行变更登记
释义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探矿权人应当在勘查许可证有效期内,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一)扩大或者缩小勘查区块范围的;(二)改变勘查工作对象的;(三)经依法批准转让探矿权的;(四)探矿权人改变名称或者地址的。探矿权延续登记和变更登记,其勘查年度、探矿权使用费和最低勘查投入连续计算。风险提示:探矿权人应办理勘察许可证变更登记但不办理勘查许可证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手续的,由登记管理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原发证机关吊销勘查许可证。
    法律依据
    《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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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6 2:27: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