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我把钱留给姐姐,先在丈夫说她跑了,找不到人,为什么不把钱转给我呢? |
释义 | 法律分析:可以,但报警只能调解,公安机关并不能要求其直接把钱给你。建议直接向法院起诉,判决后仍找不到人可以申请宣告其失踪死亡,其财产会发生继承你就能从中拿回钱财了。有欠条、借条或合同的,如果协商不成,可以起诉至法院要求判决对方支付;如果没有欠条、借条或合同的,建议收集证据证明欠款事实,如证人证言,汇款凭证,录音等证据;如果找不到人,可以公告送达、缺席判决;胜诉后如果对方不支付,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费用一般包括诉讼费用和律师费用,具体费用咨询法院和律所。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一十二条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致使抵押财产被人民法院依法扣押的,自扣押之日起,抵押权人有权收取该抵押财产的天然孳息或者法定孳息,但是抵押权人未通知应当清偿法定孳息义务人的除外。 我丈夫出轨了,我有证据,我在婚姻中把钱转给了情妇很多次。现在我已经登记离婚了,但是我没有拿到离婚证,我还在考虑。我能把钱拿回来吗? 婚姻存续期间内的收入等是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是可以分割的,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法律依据: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现在女朋友跟我分手了但她不愿意把孩子留给我 法律禁止男方放弃孩子抚养权的行为,因为抚养子女是父母的法定义务,承担监护、抚养、教育和保护孩子的义务,夫妻双方平等享有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权利,共同承担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八条夫妻双方平等享有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权利,共同承担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她提出分手,把我的电话微信黑了钱能,起诉法院,起诉法院回来吗? 可以要回来。按照以下步骤来操作 1、确定第三者是谁 2、第三者的身份信息 3、转账给第三者的转账记录或者银行流水然后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三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我和妻子离婚了。我们在一起不到两年。我的房子和汽车都是贷款买的。我婚前卖了一套房子,但是我把钱转给了我媳妇。现在,如果我想离开,我会在她起诉之前把我的婚前财产转给她吗? 婚前财产转移就是当事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此时另一方当事人发现其有婚前财产转移行为的,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分割共同财产,将其转移的财产作为共同财产的一部分。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1月1日起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六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 我和儿媳离婚了。我们在一起不到两年。我的房子和汽车都是贷款买的。我婚前有房子卖了,但我把钱转给了我的儿媳。我现在想离开吗?我在她起诉前把我的婚前财产转给她? 认定离婚时财产转移的方式是:在婚姻存续期间,当事人虚构共同债务、以不合理低价出售共同财产或擅自赠与共同财产等行为,可以视为转移财产。且转移财产的,当事人可以协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发现的,可以请求再次分割共同财产。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条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该内容由 冯莹莹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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