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党员交纳党费的比例为: 1、 每月工资收入(税后)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 2、 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交纳1%; 3、 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纳1.5%; 4、 10000元以上者,交纳2%。 法律依据:《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 第一条 按月领取工资的党员,每月以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税后)为计算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第二条 党员交纳党费的比例为:每月工资收入(税后)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交纳1%;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纳1.5%;10000元以上者,交纳2%。 第三条 实行年薪制人员中的党员,每月以当月实际领取的薪酬收入为计算基数,参照第一条、第二条规定交纳党费。 第四条 不按月取得收入的个体经营者等人员中的党员,每月以个人上季度月平均纯收入为计算基数,参照第一条、第二条规定交纳党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