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实行什么制度? |
释义 | 实行安全标志管理制度,劳动防护用品是指由生产经营单位为从业人员配备的,使其在劳动过程中免遭或者减轻事故伤害及职业危险的个人防护用品。它又分为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和一般劳动防护用品。国家对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实行安全标志管理制度。 一、本公司以经销高中档劳动防护用品为主,所有产品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二、采购面向经过国家相关部门认证、产品品质及售后有保证的大中型企业。 三、根据市场需求,及时制定、调整采购计划。 四、采购程序 (一)公司对产品生产厂家或直接供应商资料进行综合评价及市场实际调查,从中筛选有良好的经营信誉,保证产品质量并能提供完善的售后服务的供货商;(二)条件符合要求的,进行询价、报价、议价、呈核、订购; (三)保留相关记录,编制公司采购列表,建立稳定的采购渠道,以保证充足可靠货源。 五、特种劳动防护用品采购 1.采购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必颁在销售证书规定的范围内进行。 2.生产企业应获得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企业名单以安科院安全标志管理中心公布为准。 3.要求提供生产厂商的工商营业执照、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安全标志证书等证明材料及每批产品的批检报告、产品合格证、产品使用说明书。 4.检查其所提供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后,按采购程序订购。 六、采购商品必须经检验人员确认符合有关标准、规范或其他要求后方可投入销售。 法律依据: 《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第八条 生产劳动防护用品的企业应当按其产品所依据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进行生产和自检,出具产品合格证,并对产品的安全防护性能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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