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商品房有哪些特点 |
释义 | 1、商品房拥有完整的产权,是特指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由房地产开发经营公司开发的,建成后用于市场出售出租的房屋,而自建、参建、委托建造,又是自用的住宅或其他建筑物不属于商品房范围。 2、商品房是开发商开发建设的供销售的房屋,能办产权证和国土证,可以自定价格出售的产权房。建筑面积由套内建筑面积和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组成,套内建筑面积部分为独立产权,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部分为共有产权。 3、一般商品房按套计价、按套内建筑面积计价和按建筑面积计价三种计价方式。计价方式用于确定商品房销售的总价款,但产权登记仍需按建筑面积方式计算。但同时影响商品房价格因素也很多,比如地段、配套设施等等。 如果公民想要凭借购买房屋在外地落户,那么需要购买的是普通的住宅房,而不能购买商业住房,原因在于根据相关规定,凭借商业住房的房产证是不能落户的。此外,并不是购买了普通的住宅房就一定可以落户,具体的情形可以咨询当地的派出所等国家部门。 一、公摊面积的分摊原则有哪些 约束开发商的有关商品房销售面积与公摊面积的法规主要有建设部《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试行)及北京市2000年9月26日颁布的北京市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暂行规定》。其中北京市的规定明确了公用建筑面积的分摊原则、可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及不应计入的公用建筑空间。分摊原则如下: (1)商品房公用面积的分摊以幢为单位。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为本幢内的公用建筑面积,与本幢不相连的公用建筑面积不得分摊到本幢房屋内; (2)为整幢商品房服务的公用建筑面积,由该幢楼各套商品房分摊;为局部范围服务的公用建筑面积,由受益的各套商品房分摊; (3)公用建筑面积分摊后,不划分各套商品房摊得建筑面积的具体部位,但任何人不得侵占或改变原设计的使用功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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