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不可以,这属于违法行为,《出生医学证明》由国家卫生与计划生育委员会统一印制,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单位统一编号。出借出生证明属于扰乱国家卫生与计划生育工作的行为。 法律依据:《关于加强〈出生医学证明〉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第一条 《出生医学证明》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规定的具有法律效力的重要医学文书。依法统一制发《出生医学证明》,对于规范出生人口登记,依法加强母婴保健工作具有重要意义。规范出具《出生医学证明》有关内容,为户口登记机关确认公民身份及出生符码提供了科学、准确的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