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因返还培训费产生纠纷要注意哪些问题? |
释义 | 一般情况下,当公司与员工之间因培训费返还问题产生纠纷时,要注意以下几点:1、要确定培训事实发生,即首先要确定企业确员工提供过培训。需要注意的是,这里的的“培训”是指正常培训、普通培训之外的专项培训,否则,后续事宜无从谈起。2、要确定培训费的数额,即哪些费用属于培训费范畴。不是所有因专项培训而支出的费用,都是培训费,一般如直接支付的培训费用、差旅费等属于培训费。3、要看劳动合同约定,即劳动合同或培训合同对培训费用返还有约定从其约定。如果合同无约定的,员工一般可以不予返还或适当返还少部分费用。4、要看法律规定,即劳资双方若无合同约定培训费返还的,可依有关法律规定按五年限逐年递减方式返还。风险提示:需要注意的是,即便最后员工确实需要返还公司培训费的,返还的培训费用最高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同时公司要求员工返还的培训费用也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因此,在发生培训费纠纷时,只要公司与员工能够注意上诉几个问题的,通常都可以较好地解决培训费纠纷。但现实生活中,无法协商或协商不成的情况,比比皆是,不管是员工也好,还是公司也罢,要是无法断定怎么合法处理培训费返还,建议还是及时咨询劳动纠纷律师最为妥当。 公司合并要注意哪些问题 公司合并需要注意的问题:一、 避免合并无效公司合并只要违反了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范,都可以作为合并无效的原因。二、 合并后的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还是股份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权利除章程有特殊规定外以出资比例确定股东权利,股东公司以股份确定股东权利。三、 对目标公司进行相应调查,重点在于公司资产文件、公司合同及债权债务清册、公司财务资料 、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 公司做的员工素质培训需要返还培训费吗? 不一定,还需区分素质培训是否符合专项培训的条件。公司提供了专项培训的,员工违约要返还相应的培训费。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在实践中,“违约金”通常是员工违约时返还相应的培训费。因此,实际上,要是出现上述情况的,员工是需要返还相应的培训费用的。但这并不意味着,公司提供所有的素质培训后,员工都需要返还培训费用的。对于培训费用,是不能将普通、必要的职业培训与专项技术培训混为一谈的,应以实际为员工专项技术培训所支出的费用来约定违约金数额。因此,一般上的素质培训实际上并不需要返还培训费,只有公司提供了专项额外的素质培训,员工违约时,才需要返还相应的培训费。同时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员工违约返还培训费用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且用人单位要求员工返还的培训费用,也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风险提示:实际上,要是公司或员工对培训费用存在争议的,建议及时咨询劳动纠纷专业律师,尽快解决纠纷,对公司而言,无谓投入太多的时间和精力死死揪着某个问题不放,其中投入的人力成本和时间成本只能对公司的损失扩大增加。 订立劳动合同要注意哪些问题 订立劳动合同要注意:1、劳动合同签订的时间;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即可。否则用人单位须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年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双方已经形成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2、劳动合同的期限。劳动合同的期限有三种: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所以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时要根据双方的需求来协商确定劳动合同的期限。同时,如果有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是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的,若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并且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3个月的,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该情形不得约定试用期。风险提示: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合同履行时注意哪些问题? 1、严格审查对方资信情况,是否有履行偿还能力,在出现风险时我方的利益有否保证;2、合同的变更要书面提出或书面答复,答复切记不可口头答复,最好用电报形式,以免上当。3、合理行使不安抗辩权。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您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经营状况严重恶化、转移财产或者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丧失商业信誉、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的,您可以及时通知对方中止履行您依照合同约定应当先履行的义务,等待对方提供适当担保。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您可以解除合同。不可直接解除合同或拒绝履行,否则将承担违约责任。4、注意诉讼时效的相关规定: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人民法院对权利人的权利不再进行保护的制度。风险提示:在签订合同时或者在发生合同纠纷后,签订补充协议,约定有利于自己的法院管辖地。债权人要在诉讼时效期间内向法院起诉,要避免诉讼时效经过。在诉讼的过程中需要当事人注意的地方有很多,为了避免造成利益的损害,建议最好聘请专业律师来处理。 约定试用期应注意哪些问题? 根据现行的法律和政策规定,订立劳动合同时,约定试用期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1)劳动合同中的试用期应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平等协商约定,不得由用人单位一方强行规定。(2)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3)劳动合同期限在3个月以内的,不得约定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在3个月以上1年以内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个月;劳动合同期限在1年以上3年以内的,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劳动合同期限在3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4)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不能把试用期计算在劳动合同以外,即试用期满后才签订劳动合同。(5)试用期适用于初次就业或再次就业后改变岗位或工种的劳动者,对工作岗位没有发生变化的劳动者只能试用一次。续订劳动合同时,劳动者改变工种的,可以重新约定试用期,不改变工种的,不再约定试用。(6)试用期不得延长。劳动者对用人单位不满意或认为不适合工作,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发现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也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而不能延长试用期继续进行考察。【风险提示】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该内容由 陆洋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