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预付款和定金之间有哪些不同之处? |
释义 | 定金与预付款的区别:定金是保障主合同履行的从合同,不具备担保和证约的作用,违约方不退还定金;预付款是履行主合同的一部分,具有支援性作用,违约时预付款原数退还。定金一次性支付,预付款可一次性或分期支付。 法律分析 首先,我们先了解一下定金的概念: 定金就是指买卖双方会依据法律规定和双方的约定,在合同当事人一方订立合同时或履行合同前,按照房屋价款的一定比例来预先支付给对方部分价款,从而保障合同能顺利履行。定金合同是从属于主合同的从合同,其成立的前提是主合同已经成立生效。 其次,我们再了解一下预付款的概念: 预付款顾名思义就是指在合同成立后,一方当事人按照合同的约定提前将部分房款支付给对方。 根据上述的概念我们可以发现,在预先支付这方面,定金和预付款的某些作用是相同的,但是二者在本质上完全不同的,那么下面就为大家具体分析一下它们之间的区别都有哪些! 一、性质不同 首先,定金是定金合同的内容,定金合同是从属于主合同的从合同,其目的就是为了保障主合同的顺利进行,其本身不是在履行主合同的内容。而预付款则是主合同的内容之一,那么交付预付款就是一种履行主合同的行为。 二、作用不同 预付款的作用带有支援性,能够帮助对方解决资金上的问题,从而确保对方能够顺利履行合同的各项条款。定金虽然也有这方面的作用,但是其主要作用还是在于对合同的保障。定金能在合同是否成立而发生争议时,对合同的成立起到一个证明作用;而预付款则不具有担保和证约的作用。 三、效力不同 在合同正常履行的情况下,预付款是作为价款一部分来进行抵付的;如果合同没有得到履行的话,那么不管是交易双方哪一方违约,预付款都是要原数退还的。 定金在这方面和预付款有很大的不同。如果合同得以正常履行,那么定金可以根据双方的约定来用于抵作价款或退回,不像预付款那样必须用来抵作价款。在合同没能正常履行的情况下,如果是给付定金的一方违约,那么不履行合同的给付方的定金不予退还;如果接受定金的一方违约,接受定金的一方则要双倍偿还定金。 因此可以看出,定金是具有惩罚性质的,而预付款则不具备惩罚性质。 四、支付方式不同 定金是一次性支付完的,定金全部交付后定金合同才能生效。预付款则可以一次性付清,也可以分期付清,二者在支付方式上有一些不同。 结语 综上所述,定金和预付款在性质、作用、效力和支付方式等方面存在明显的区别。定金作为定金合同的内容,主要用于保障主合同的顺利进行,具备证约的作用;而预付款则是主合同的一部分,带有支援性作用,用于解决资金问题。在合同履行方面,预付款可抵作价款或全额退还,而定金则具有惩罚性质,违约方需偿还双倍定金。此外,定金一次性支付,预付款可分期付清。因此,对于买卖双方而言,了解并区分定金和预付款的差异至关重要。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 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 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 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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