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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征地的流程和手续有哪些?
释义
    土地征收程序包括发布征地公告、地籍调查、拟定方案、征用公告、制定补偿安置方案、报批和批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征用土地需按原用途进行补偿,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附着物补偿费。耕地补偿费为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安置补助费为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每公顷安置补偿费不得超过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非耕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地方规定。
    法律分析
    一、土地征收所需的程序和步骤:
    1. 土地征收部门会发布相关的征地公告;
    2、地籍调查和地上附着物登记;
    3、拟定“一书四方案”组卷上报审批;
    4、征用土地公告;
    5、制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6、报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7、批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二、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征用土地的,按照被征用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用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用的耕地数量除以征用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征用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结语
    土地征收程序和步骤包括发布征地公告、地籍调查和地上附着物登记、拟定一书四方案组卷上报审批、征用土地公告、制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报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和批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征用土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用耕地的补偿费用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每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最高不得超过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因此,土地征收程序和步骤是必要的,而法律依据也明确规定了相应的补偿费用标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修正):第一章 总则 第七条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土地管理部门依照国务院规定的职权划分,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管理全国房地产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土地管理部门的机构设置及其职权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修正):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四条 违反本法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的规定,擅自批准出让或者擅自出让土地使用权用于房地产开发的,由上级机关或者所在单位给予有关责任人员行政处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修正):第二章 房地产开发用地 第一节 土地使用权出让 第十二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由市、县人民政府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出让的每幅地块、用途、年限和其他条件,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会同城市规划、建设、房产管理部门共同拟定方案,按照国务院规定,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实施。
    直辖市的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行使前款规定的权限,由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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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4 23: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