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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房产证过户原件如何处理
释义
    房产证办理过户变更登记后,原证作废收回。房屋作为不动产,其所有权以房地产登记机关登记簿的记载为准。房产证办理产权登记完成过户后,不动产登记机构核发新房产证,原房产证应予收回作废。
    一、法律、行政法规对不动产统一登记的范围
    不动产权证是房产证与土地证的合二为一。不动产权证全称不动产权属证书,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二、还在按揭的房子是否可以过户
    还在按揭的房子是否可以过户的处理方法:
    1、双方到房屋交易中介处理。中介公司可以用钱帮他还债,然后拿回房产证办理过户手续;
    2、办理预告登记过户。
    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房地产物权的协议。为确保未来物权的实现,可以按照协议向登记机关申请预告登记。
    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九十日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三、房产证被偷拿去抵押了生效吗
    房产证被偷拿去做了抵押,是不生效的。
    可以去当地的派出所报警,然后追查偷房产证的当事人的刑事责任。
    房产证购房者通过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权,可依法对所购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的证件,房产证是房屋所有权证的简称。
    房产证作为证书之一种,房产证具有以下显著特点:
    1、房产证只能由房地产主管机关发放。
    2、房产证是对特定房屋所有权归属的书面证明,并可记载特定房屋共有状况以及是否设定担保物权等状况。基于一物一权主义,房产证以一房屋一房产证为原则,即一个具有独立建筑结构与使用功能的房屋(包括区分所有的房屋)只有一个所有权,在不动产登记上只能有一项所有权登记,并且据此只能发放一个房产证。
    3、房产证只能向特定房屋的所有权人发放,如房屋系共有,在房屋所有权证之外,还可向共有权人发放共有权证。
    4、房产证是登记机关在对特定房屋权属情况进行登记之后,向特定权利人发放的权属证明,房产证的内容应与登记簿的内容相一致。
    抵押,是指抵押人和债权人以书面形式订立约定,不转移抵押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
    因不动产权利灭失等情形,不动产登记机构需要收回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的,应当在不动产登记簿上将收回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的事项予以注明;确实无法收回的,应当在不动产登记机构门户网站或者当地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公告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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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8 19:52: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