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过户手续及所需资料 |
释义 | 房产转让需办理登记手续,包括申请转让登记、审核材料、发放产权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不动产登记必须依法办理。二手房过户需签约、交税、登记和取证。签约时需签订《房地产买卖契约》,交税包括契税、管理费和登记费。登记时买方填写登记表,提交相关资料办理产权登记。取证是最后一步,买方领取新的产权证,完成过户手续。 法律分析 一、需要什么手续转让房产 1、当事人要到房产所在地的房屋登记机构申请转让登记,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和购房合同以及过户登记申请表; 2、房产登记机构对当事人的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合法、真实、完整的材料办理房产登记,并发放不动产产权证。 3、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二、二手房过户需要什么手续 1、签约 签约是指卖方夫妻双方和买入方同时到房屋产权监理部门签《房地产买卖契约》,房屋成交价格需由房屋产权监理部门工作人员认定或根据评估报告确定; 2、交税 交税是指买卖双方按国家规定交纳相关税费,目前主要包括:契税、房屋交易管理费、产权登记费; 3、登记 登记指买卖双方交纳相关税费后,买入方填写房屋产权登记表,按照要求提交资料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4、取证 取证是后一个环节,买入方到产权监理部门领取过户完毕的新《房屋产权证》,这时整个过户手续全部结束。 结语 根据以上所述的房产转让和二手房过户的手续,需要按照规定办理相关登记和提交必要的材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不动产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需要经过合法登记才能生效。对于二手房过户,需要进行签约、交税、登记和取证等步骤。通过完成这些手续,买卖双方可以顺利完成房产过户,并获得新的房屋产权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物权的保护 第二百三十五条 无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 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第二十一条 本规定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 第一节 不动产登记 第二百二十一条 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的协议或者签订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 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九十日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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