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妻子提出离婚需要精神赔偿吗 |
释义 | 妻子离婚要求精神赔偿是否能获支持的确认方式:若认定因为男方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其他重大过错导致离婚的,要求精神赔偿能获支持。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若不存在前述情况,一般不会被支持。 一、女方离婚是否要赔偿男方青春损失费 女方离婚不需要赔偿男方青春损失费。因为法律并不支持青春损失赔偿这种请求,理由如下: 1、我国法律没有春损失赔偿没有相关规定,青春费不属于法定精神损害赔偿的范畴,要求青春损失赔偿没有法律依据; 2、结婚是双方的自愿行为。如果真的有青春损失,双方都会有损失; 3、除非夫妻一方有法律规定的过错行为之一,另一方作为无过错方,可以要求赔偿损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1、重婚; 2、与他人同居; 3、实施家庭暴力;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5、有其他重大过错。 二、赔偿离婚青春损失费的具体标准是什么 离婚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法律上并没有“青春损失费”一说,婚姻损害赔偿只有在家庭暴力,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其他重大过错的情况下,法院才能判决过错方给予赔偿。一般情况下,人民法院不会判承担青春损失费。 离婚精神赔偿在法律上是没有统一的标准,主要是根据受害者所遭受的精神创伤来进行赔偿。离婚精神损害赔偿的标准可以通过以下几个因素来确定: (一)过错方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过错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 (三)过错行为所造成的后果; (四)过错方的获利情况; (五)过错方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 (六)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八十六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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