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积分落户需以公司名义申请 流程并不复杂 解决问题之前,我们先来回顾一下关于天津积分落户申请中“公司(用人单位)”起到的作用和应负的责任: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天津积分落户办理的主体是用人单位,个人是不能自行申报的。 虽说天津积分落户整体流程看起来很长,包括网上预约、现场受理、积分查询、公布落户名单、发放准迁证到最后迁户成功等,但是需要企业办理的就只有网上预约和现场办理两个环节。 接下来,我们再分析公司不愿意为员工申请积分落户的几个“原因”,并逐个击破。 难题1:没办理过,不会申请 积分落户申请起来其实并不复杂,而且所有的流程和步骤、所需资料等都能在积分落户官网“天津市居住证积分专栏”上找到。 而且,就算人事部门的员工是第一次接触积分落户,不懂得如何申报,有办理户口需求的职工肯定比他们更迫切,会提前了解办理流程。公司只需要问一下知道如何办理的人,或者可以将公司的承办人直接指定为当期申报的职工(之一)。 【什么是“承办人”,如何指定与修改】“经办人”就是负责公司积分落户申请、申报的具体负责人。用人单位在网上注册账号时,需同时填写承办人的相关信息,即为指定承办人。每个单位只能注册一个账号并指定一个承办人。特别提醒申请人在注册账号时应填写真实可用的手机号码,注册成功后,系统会通过短信方式发送登录确认码。经办人可以在网上进行变更,但值得注意的是经办人每期只可变更一次,请慎重选择经办人。 法律客观: 《天津居住证管理办法》 第三十三条 居住证持有人申请办理积分入户手续,需提供积分入户申请表、 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天津市居住证、合法落户地相关证明,以及与积分有的学历证明、技能水平证明 、职称证明、合法居所证明、纳税及社会保险费缴纳证明、计划生育有关证明、省部级以上奖项或者荣誉称 号证明、结婚证、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征信记录等有关材料。居住证持有人提供的材料,在相关业务系统 中无法查询的,应提供有效的相关证明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