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小产权房不能办理过户手续。房产过户以办理权属转移登记为准,小产权房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不具有国家发放的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不动产登记机构不予登记。 一、一小产权房拆除后应如何赔偿 小产权房被拆除,一般不会进行补偿。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办理相关证件,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颁发的房屋。小产权房在本质上仍然属于违法建筑。政府将其进行拆除属于行使行政职权,因此对于房屋使用人无赔偿。 二、小产权房买卖合同到期后怎么办 小产权房,在法律上就是违法建筑,根本不存在产权期限到期与否的问题。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政府颁发,亦称“乡产权房”。“小产权房”不是法律概念,是人们在社会实践中形成的一种约定俗成的称谓。该类房没有国家发放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在国土房管局不会给予备案。所谓产权证亦不是真正合法有效的产权证。按照国家的相关要求,“小产权房”不得确权发证,不受法律保护。 三、小产权房买卖违法吗 小产权房没有经过审批程序获得房产证的属于买卖违法。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委会颁发小产权房的流通转让存在很多的限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小产权房不能取得合法土地证和产权证,拆迁时,被拆迁房屋必须提供合法的土地使用权证和房屋所有权证作为补偿的依据。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二条 登记申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不予登记,并书面告知申请人: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 (二)存在尚未解决的权属争议的; (三)申请登记的不动产权利超过规定期限的;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予登记的其他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