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会如何救济自己的权利 |
释义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的相关规定,工会对违反本法规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有权提请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予以处理,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行为人妨碍工会组织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和其他形式依法行使民主权利的;非法撤销、合并工会组织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改正,依法处理。 股东权利受到侵害的救济方法是什么 股东权利受到侵害的救济方法是:1.直接诉讼,在这种诉讼中,原告为股东,被告可能是公司,也可能是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派生诉讼,在公司利益受到侵害时本应由公司来起诉,但由于各种利益关系或其他原因,公司不起诉,这时股东的利益就会受到损害,股东可以自己提起诉讼,原告是股东。根据《公司法》第二十条,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公司章程剥夺股东权利,股东怎样救济 股权是股东因出资而享有的固有权利,是股东的合法财产权,股东合法财产的处分权,只能由股东本人行使。公司章程无权剥夺股东股权,被剥夺股权的股东可以采取协商、诉讼等方式维护自身权益,夺回应有的股权。只有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或者抽逃全部出资,经公司催告缴纳或者返还,其在合理期间内仍未缴纳或者返还出资,公司以股东会才可以决议解除该股东的股东资格,其他形式都是无权剥夺股东权的。倘若公司已经通过股东大会决议或者修改公司章程的方式,强行剥夺股东股权的,即可认定为违法行为,受害者股东应当积极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索回股权及追讨赔偿。这种情况下,建议尽早委托专业公司法律师协助处理,理清其中复杂的法律关系,收集证据资料,提出最合适的赔偿要求。风险提示:对于公司而言,怎样来约束并防止法定代表人滥用权利?在公司章程中对法定代表人代表权作出限制是防止其滥用权利的最主要方式。公司应当充分利用章程的自治权明确规定法定代表人权限范围。另外,可以通过董事会或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的行为进行约束。 小股东通过哪些途径维护自己的权利 小股东维权可以通过股东提案制度、累积投票制度、加强股东知情权和公司股东退出机制。1、股东大会的召集、主持权原《公司法》规定的股东大会只有董事们来召集、主持,而董事怠于行使权利如何救济却没有规定。这极大的损害了众多中小股东的权利。新《公司法》出台后,对此情况做出了相应的救济规定:根据《公司法》102条规定:董事会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大会会议职责的,监事会应当及时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不召集和主持的,连续九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2、股东提案制度根据新规定: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这一规定让小股东也有了提案权,保障了小股东的权益,有效防止一些大股东为了自身的利益而损害小股东利益的现象。3、累积投票制度股东选举董事、监事的一种投票制度,指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者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因为股东会决议是资本多数决,累积投票制度到目的在于防止大股东利用表决权优势操纵董事、监事的选举,纠正了“一股一票”表决制度顿在的弊端。4、加强股东知情权新《公司法》加强了股东的知情权,规定:股东可以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并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说明理由。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 中小股东保护自己权利的方法有哪些 中小股东保护自己权利的方法如下:1、依法行使知情权;2、依法行使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的权利;3、依法转让股权的权利;4、行使优先购买权;5、依法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的权利。 公司进入清算程序后由于清算义务人消极怠惰债权人如何进行权利救济 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组。清算义务人未及时履行清算义务,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主管机关或者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 清算组成员应当忠于职守,依法履行清算义务。清算组成员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财产。清算组成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公司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风险提示:申请破产清算程序有:1、进入破产清算程序。2、成立清算组。3、破产企业的全面接管。4、破产企业的财务审计。5、破产财产的清理、清算。6、制定破产财产分配方案。7、制定破产清算报告。8、注销原破产企业登记,提请法院终结破产程序,清算组正式撤消。破产企业的破产清算程序正式终止。 该内容由 刘文海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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