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法律分析:一、向法院提出申请
 二、代理人在开庭钱告知书记员有证人出庭
 三、书面的证明材料
 四、出示身份证,让法庭审核
 五、证人陈述证明内容
 六、证人接受法庭询问
 七、接受原被告的诘问
 八、法庭询问原被告对证人证言的质证意见
 九、证人退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五十条 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
 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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