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事立案管辖是如何规定的? |
释义 | 民事立案管辖规定: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各省、厅隐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从本地实际情况出发,根据案情繁简、诉讼标的金额大小、在当地的影响等情况,对本辖区内一审案件的级别绝纯管辖提出意见,报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扮宏厅、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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