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签合同的需要注意什么? |
释义 | 要注意下列问题: 1.核实确认对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核实并复印、保存其身份证件,确认其真实身份及行为能力。 2.尽量以书面形式签订合同。 3.采用口头、信件、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必须签订确认书并盖章签字。 4.合同的必备条款要具体、明确。 5. 六、遇有重大误解、显失公平、受欺诈、胁迫、乘人之危订立的合同,及时收集保全证据,在除斥期间内行使撤销权。 一、合同丢失怎么补救? 事实上,对于合同原件丢失这个问题,如果双方均承认合同的存在,并且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合同丢了,没有什么影响,但如果没有履行,最好再补充签订合同。如果对方不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你需要寻找其他证据,证明合同的存在及合同约定的内容。在这里要温馨的提醒各位,合同原件在很多时候是后续享有权利、承担义务、解决争议的凭证,合同原件的丢失可能导致相关主体难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因此,合同当事人在签订合同后谨慎保存合同原件是至关重要的。一般来讲,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如果双方没有约定生效的时间,一般认为是以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的,可以在合同成立之前要求签订确认书;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成立之日即为生效时间;如果合同中未约定生效时间,但对合同的生效有附加条件的限制,则以该附加条件达成时为合同生效时间。 二、购房合同的有效期是几年 房屋买卖合同应该不存有效期的问题,而是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何时应当履行的问题。对于签订的合同,只要不违反法律规定,没有损害国家或第三人利益,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即应当是有效的。 1.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在合同成立之前要求签订确认书双方没有约定生效的时间,通常是以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成立之日即为生效时间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2.如合同中未约定生效时间,但对合同的生效有附加条件限制,则以该附加条件达成时为合同生效时间。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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