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特殊用地属于建设用地。建设用地分为: 1、城乡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学校,医院,道路,电力等公共设施用地; 2、工矿用地包括工业生产房屋,仓库,矿山作业场所; 3、交通水利设施用地包括机场,铁路,公路,水电站用地; 4、旅游用地包括风景名胜区,游乐园,高尔夫球场; 5、军事设施用地有军事训练,国防设施和武器装备仓库。 建设用地使用权年限主要包括居住用地为7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工业用地50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年限为50年;仓储用地50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后,可延长土地期限可由物业和业主联名向当地政府相关部门提出,通过补交土地出让金,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合同,来获取新的使用年限;或者等待拆迁。获取补偿房屋的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如果有必要,可以根据房屋的破损和质量情况以及政府统一规划的需要,等待政府的统一拆迁或因市政规划,政府需要收回土地和建筑物对业主做出相应补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四十四条 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依法对国家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有权利用该土地建造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