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署名权的主体都有哪些? |
释义 | 1、署名权主体是作者,作者有三种情形: (1)创作作品的自然人; (2)被视为作者的法人或非法人单位; (3)由委托合同明确约定而取得作者身份的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单位。作者这一概念也有狭义和广义之分。 2、广义的作者不仅包括一切文学、艺术、音乐、戏剧或科学作品的创作者,而且也包括表演者、录音、录像制作或广播组织;狭义的作者仅包括进行文学艺术、音乐或戏剧作品的创作人。 因此,哪些人可以成为作者要由各国法律甚至国际公约来规定。 3、另外,署名权与著作权主体也是两上不同的概念,这是因为作者并不等同于著作权主体。著作权包含有多种权利,其主体情况复杂,作者仅是著作权基本主体之一。除了作者之外,著作权主体还包括继承人、国际组织等。署名权可以独立于著作权其他权利而成为作者单独享有,故署名权主体并不等同于著作权主体。 著作权之中的署名权,既然属于一种人身权,那么将不能被继承,且著作权人死亡之后,署名权依旧受到保护,若是署名权被侵犯,由继承了著作权财产权的继承人对侵权人追责。通常,享有署名权的是作品的作者,但该作者不一定可以享受诸如出租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等其他的著作权。 一、演绎作品原作者的署名权保护期有多长 1、作者的署名权、对于著作的修改权以及对于作品完整的保护权等的保护期限是不受到限制的 2、如果在作者生前或法人其他组织存续期间,出现了并不是作品的作者,但是强行在作品上进行.署名,或者是删除作者的名字,又或者不是作者的署名,剽窃他人作品,没有得到作者的允许就私自对作品进行修改、删除,以及违背了作者的原本的创作目的,对作品的真实以已经进行了误导的,对作者名誉造成了扭曲和篡改的行为,作者有权要求侵犯人停止侵犯,并且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并进行公开道歉,补救回作者的名誉损失。 3、如果作者死亡后,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以及作品的完整保护权就由其继承人或者是受遗赠的人负责了,如果作者没有继承人和受遗赠的人,那么将有国家保护。 4、署名权是作者表明其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它是作者最基本的人身权利,修改权是作者在其作品发表之前或者发表以后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保护作品完整权是作者保护其作品不受歪曲和篡改的权利,它是作者人身权利中的重要权利,著作权法规定作者的这几项权利的保护期不受限制,表明了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永远受法律保护。 5、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第二十条作品原件所有权的转移,不改变作品著作权的归属,但美术、摄影作品原件的展览权由原件所有人享有。 作者将未发表的美术、摄影作品的原件所有权转让给他人,受让人展览该原件不构成对作者发表权的侵犯。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