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实行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前取得的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合格证书、律师资格凭证,与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具有同等效力。第六条 申请律师执业,应当向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的区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提出申请 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同意接收申请人的证明。申请兼职律师执业的,还应当提交所在单位同意申请人兼职从事律师职业的证明。受理申请的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二十日内予以审查,并将审查意见和全部申请材料报送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报送材料之日起十日内予以审核,作出是否准予执业的决定。准予执业的,向申请人颁发律师执业证书;不准予执业的,向申请人书面说明理由。 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提供原件核对;申请人律师资格证书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提供原件核对;档案托管部门出具的申请人未受过开除公职行政处分的存档证明;关于符合公司律师任职条件的个人承诺书;申请人所在企业出具的证明。 1、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或者律师资格证书; 2、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明和企业员工身份证明; 3、申请人本人填写、经所在单位同意并签章的公司律师申请表; 4、申请人符合本办法第五条第四项规定条件的工作经历、执业经历证明。 法律依据: 《公司律师管理办法》第五条 申请颁发公司律师证书,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依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或者律师资格; 3、与国有企业依法订立劳动合同; 4、从事法律事务工作二年以上,或者曾经担任法官、检察官、律师一年以上; 品行良好; 5、所在单位同意其担任公司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