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记账式国债与凭证式国债的区别具体在哪里 |
释义 | 1、债权记录方式不同 记账式国债通过债券托管系统记录债权,投资者购买记账式国债必须开设账户;购买凭证式国债则不需开设账户,由发售银行向投资者出示凭证式国债收款单作为债权记录的证明。 2、票面利率确定机制不同 记账式国债的票面利率是由国债承购包销团成员投标确定的;凭证式国债的利率是财政部和中国人民银行,参照同期银行存款利率及市场供求情况等因素确定的。 3、流通或变现方式不同 记账式国债可以上市流通;凭证式国债不可以上市流通,但可以提前兑取。 4、到期前卖出收益预知程度不同 记账式国债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是由市场决定的,买卖价格(净价)有可能高于或低于发行面值。当卖出价格高于买入价格时,表明卖出者不仅获得了持有期间的国债利息,同时还获得了部分价差收益,当卖出价格低于买入价格时,表明卖出者虽然获得了持有期间的国债利息,但同时也付出了部分价差损失。 因此,投资者购买记账式国债于到期前卖出,其收益是不能提前预知的。而凭证式国债在发行时就将持有不同时间提前兑取的分档利率做了规定,投资者提前兑取凭证式国债,按其实际持有时间及相应的利率档次计付利息。也就是说,投资者提前兑取凭证式国债所能获得的收益是提前预知的,不会随市场利率的变动而变动。 一、国债回购是什么呢 国债回购交易是一种以交易所挂牌交易的国债作抵押的短期融资行为,是指证券买卖双方在成交同时就约定于未来某一时间以某一价格双方再进行反向成交的交易,是一种以有价证券为抵押品拆借资金的信用行为。 国债回购交易实质内容是:证券的持有方(融资者、资金需求方)以持有的证券作抵押,获得一定期限内的资金使用权,期满后则须归还借贷的资金,并按约定支付一定的利息;而资金的贷出方(融券方、资金供应方)则暂时放弃相应资金的使用权,从而获得融资方的证券抵押权,并于回购期满时归还对方抵押的证券,收回融出资金并获得一定利息。假如一家公司拥有一笔国债,需一笔资金用于短期周转,但又不想放弃国债,就可以通过回购市场以国债做抵押,以较低的利率融入资金。 目前回购交易有两种,一种是企业债回购,另一种就是国债回购;相对而言,后一种参与的人较多,应为首选。实际上国债回购交易是一种以交易所挂牌交易的国债作抵押的短期融资行为,安全、便捷,且收益稳定。投资者作为资金的供方,在贷出资金后可按事先确定的还款利率(随行就市),在到期日收回本息(扣除一定手续费)。投资者也不必担心资金安全,因为按证券交易所的交易流程,届时资金本息是自动划回的,没有什么风险。目前上证所国债回购品种已增加到8只(分别为1天、3天、4天、7天、14天、28天、91天、182天)。 从收益的角度看,国债回购的平均年利率约为2.5%。以3天期回购为例,按某日收盘时的年利率2.72%计算,10万元资金3天就可获得22.35元的收益,且国债回购是不缴纳利息税的。目前活期存款年利率是0.72%,10万元存3天的利息是5.92元,而且还未扣除20%的利息税。国债回购的手续费因国债期限、融资期限及交易所的不同而不同,但手续费比较低廉,有些券商甚至不收,因此哪怕扣除手续费,投资者仍有利可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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