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首台套补贴新政策 |
释义 | 首台套补贴新政策如下: 对成套装备、单机设备属于国内首台(套)的按不超过市场销售单价60%、最高补助金额不超过200万的标准给予补助,属于省内首台(套)的按不超过市场销售单价30%、最高补助金额不超过100万元的标准给予补助; 对关键配套基础件属于国内首台(套)的按不超过同一批次合同销售价格60%、最高补助金额不超过30万的标准给予补助,属于省内首台(套)的按不超过同一批次合同销售价格30%、最高补助金额不超过20万元的标准给予补助。 补助资金由各设区市从下达的省级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转移支付资金中安排。 推动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突破和示范应用是保障能源安全、落实能源技术革命和带动装备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工作。 近年来,我国能源领域重大技术装备发展取得了显著成就,有力支持和推动了能源产业发展,但自主创新能力仍然较弱,部分关键零部件和高端材料依赖进口。 能源重大技术装备创新与产业需求及重大能源工程实践衔接不够,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难以打开市场, 难以充分发挥国内巨大市场的承载优势,需进一步加强组织协调,建立完善支持政策体系和保障机制。 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示范应用是一项长期工作,涉及到煤炭、电力、油气、新能源、核电等各个领域。 各地方发展改革委(能源局)或中央企业组织有关企业和研究机构,根据能源技术装备突破情况,定期分批向国家能源局申报,对于重大工程急需的技术装备也可根据需要单独报送。申报材料在《办法》中有具体要求。国家能源局将根据技术装备突破和申报情况,及时组织专家进行评定。目前,国家能源局已收到各地方和有关中央企业报来的40余项申请,下一步将抓紧组织开展评定工作。 支持政策方面: 一是承担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示范任务的能源项目,优先纳入相关规划并由各级投资主管部门按照权限核准或审批。 二是为保障示范任务落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能源领域首台(套)技术装备招投标可采用单一来源采购、竞争性谈判等方式。 三是对承担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示范任务的项目,根据实际情况明确示范应用过失宽容政策,综合考虑非人为责任、认知不足等因素,减轻或豁免企业及负责人相关责任。 四是承担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示范任务的能源项目根据实际需要,在设立示范项目时明确并享有燃料供应、发电并网、运行调度等方面的适当优惠政策。 法律依据: 《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评定和评价办法》 第十九条 国家能源局将基于用户意愿,积极协调用户企业承担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示范任务。 第二十条 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及其依托工程,含应用该技术装备前三台(套)或前三批(次)的其他能源项目,享受《关于促进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示范应用的意见》(发改产业〔2018〕558号)和《国家能源局关于促进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示范应用的通知》(国能发科技〔2018〕49号)中明确的相关支持政策。 第二十一条 鼓励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示范单位利用商业保险、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机制等,加强风险保障。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