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退休职工死亡后的丧葬有什么具体规定? |
释义 | 法律分析:丧葬费,有的地方是根据死者本人退休费两个月发给,有的地区是发给固定数额,一般都是在2000左右;抚恤金有的地方是根据供养人口发给,有的地方是按照固定月数发给,一般来说是6个月到12个月的本人退休费,或者当地社会平均工资。职工死亡时,其家庭成员中无工资、养老金等其他固定收入且无劳动能力,依靠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列为供养对象:1、死亡职工配偶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或经地级市及以上劳动能力鉴定机构鉴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2、死亡职工父母、死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且未享受抚恤金的祖父母、外祖父母,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死亡职工祖父母和父母,如配偶一方有工资、养老金等固定收入,无收入一方不列入死亡职工供养范围。3、死亡职子女未满18周岁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死亡职工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未满18周岁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4、死亡职工的父母均已死亡且未享受抚恤金的兄弟姐妹未满18周岁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7条规定: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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