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福建省引进生政策 |
释义 | 福建省引进生政策: 1、A类岗位引进范围为:取得本科以上学历的“双一流”建设高校毕业生(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毕业生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相关专业毕业生,详见附件2); 2、B类岗位引进范围为: (1)取得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以下简称博士):国内普通高等院校和经教育部学历认证的国(境)外高校毕业生; (2)取得本科以上学历的国内重点高校毕业生(详见附件3); (3)国(境)外经教育部学历认证的2022年QS排名前200高校的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名单以官网公布为准); 3、C类岗位引进范围为:所有学校。 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领导,自觉遵守党纪国法,政治思想素质好,品行端正; 2、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具体年龄(时间节点以公布报名时间为准); 3、符合引进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及其他资格条件,专业以应聘人员所获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 4、在规定的学制内正常毕业并按期取得学历与相应学位证书。国家规定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可以报考限应届毕业生报考岗位。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第二条 国家把扩大就业放在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位置,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坚持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的方针,多渠道扩大就业。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