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2022年南京人才引进政策如下: 1、南京人才落户申请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户口迁入南京市城镇地区: (1)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45周岁以下本科学历毕业生(含同等学历的留学归国人员、非全日制研究生); (2)正在缴纳本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且已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的40周岁以下大专学历毕业生; (3)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人员; (4)具有三级及以上国家职业资格(技能类)人员。 2、南京积分落户申请条件: 申请积分落户,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持有本市有效的《江苏省居住证》; (2)正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且累计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不少于12个月; (3)无严重刑事犯罪记录。 落户分值:申请人符合本办法规定,累计积分达到100分,即符合落户条件。 积分落户指标由基础指标、加分指标和减分指标组成。总积分为基础指标与加分指标之和减去减分指标的累计积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