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开发商逾期交房,购房者可以进行催告,在催告后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届满,仍未交付房屋,可以解除房屋买卖合同,同时开发商应当赔偿损失。如果约定了违约金的应当按照违约金赔偿,如果没有约定违约金的,可以按照实际损失要求赔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