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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合肥市生育津贴2023年新规定
释义
    合肥生育保险新政策合肥市职工生育保险相关政策解读职工生育保险参保人员应持本人社会保障卡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享受生育医疗保险待遇。享受待遇的前提合肥市职工生育保险用人单位按照《合肥市职工生育保险办法》第十条第一款规定及时参保、连...想要了解更多关于这些问题的知识,跟着律师一起看看吧。
    合肥生育保险新政策
    合肥市职工生育保险相关政策解读
    职工生育保险参保人员应持本人社会保障卡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享受生育医疗保险待遇。
    一、享受待遇的前提
    合肥市职工生育保险用人单位按照《合肥市职工生育保险办法》第十条第一款规定及时参保、连续缴费,其参保职工自履行足额缴费义务的次月起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二、待遇支付标准
    生育医疗费用和计划生育医疗费用最高限额标准下据实结算。超目录外和最高限额的由个人支付。
    1、产前检查费用800元。
    2、生育费用:顺产3000元;助娩产3500元;剖宫产5000元;多胎妊娠的,每多生育1名婴儿,增加其基本费用的10%。
    3、流产:3个月以下门诊流产300元;住院流产500元;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住院流产1000元。
    4、放置和取出宫内节育器120元。
    5、输卵管绝育术1500元;输精管绝育术1500元;输精管复通术3500元。
    6、生育当期合并症并发症、生育产假期并发症,直接与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实时结算。没有门槛费没有比例支付。
    7、创新举措:合肥市六月起21家定点生育医疗机构试点“生孩子不花钱”医疗机构,参保人选择“生孩子不花钱”定点医院,对生育方式不做自主要求,生育医疗费用个人支付为零。
    
     该内容由 路成梁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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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8 10:18: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