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程施工免责条款有哪些 |
释义 | 工程施工有哪些免责条款? 1、免责条款的概念:免责条款,就是当事人以协议排除或限制其未来责任的合同条款。 2、免责条款是合同的组成部分,是一种合同条款; 3、免责条款的提出必须是明示的,不允许以默示方式作出,也不允许法官推定免责条款的存在。 4、免责条款的有效与无效 (1)基于现行法的规定确定免责条款的有效或者无效。免责条款以意思表示为要素,以排除或限制当事人的未来责任为目的,因而属于一种民事行为,应受《合同法》第52条、第53条、第54条、第47条、第48条、第51条和第40条的规定调整。 (2)基于风险分配理论确定免责条款的有效或者无效 (3)根据过错程度确定免责条款的有效或者无效,《合同法》第40条、第53条。 (4)根据违约的轻重确定免责条款的有效或者无效,我国没有采用。 工程质量监督免责协议要想具有法律效力,除了符合责任范围的限定外,还要满足以下条件: 1、协议的双方对协议的内容有处分的权利。 2、是双方当事人意思自治的结果。采用欺诈、胁迫、乘人之危的手段达成的协议是无效或者可撤销的。 3、协议的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侵害社会公益和第三人的利益。对一方显失公平的协议也是可撤销的。 协议免责采用的形式。协议免责既可以采用书面形式也可以采用口头形式,既可以明示做出也可以默示做出。但是采用书面形式有利于从法律上证明协议免责的效力。 确认免责条款的效力,如同确认其它民事法律行为一样,必须具备一定的法律要件。一般情况下,只要经当事人协商确定的免责条款,不违及社会公共利益,法律是承认免责条款的效力的,否则就没有合同自由可言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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