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感情不合女方提出离婚的财产的分割: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由法院根据财产的情况依法作出判决。若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则法院会在分割财产时,依法让该方当事人不分或少分夫妻共同财产。夫妻的个人财产在离婚时依法不予分割,仍归各自所有。感情纠纷涉及到钱的处理: 1、男女双方在恋爱期间为日常交往所赠与的财产,一经交付即完成赠与,依法属于受赠人的个人财产,赠与方不得在分手后要回。 2、如果男女双方在恋爱期间共同购买了车辆或者房产的,产生纠纷时一般应按照共有财产的相关规定对财产进行处理,即共有人可以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由法院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零四条 共有人可以协商确定分割方式。达不成协议,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分割且不会因分割减损价值的,应当对实物予以分割;难以分割或者因分割会减损价值的,应当对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取得的价款予以分割。 共有人分割所得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有瑕疵的,其他共有人应当分担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