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提起国家赔偿的程序为: 1、向赔偿义务机关递交申请书,申请书中应当载明受害人的姓名、年龄、性别、工作单位和住址,具体要求的内容、事实根据和理由,以及申请的年、月、日。 2、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 作出赔偿决定的过程中,应当充分听取赔偿请求人的意见,还可以与赔偿请求人就赔偿方式、赔偿项目和赔偿数额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协商。 4、赔偿义务机关若是在规定期限内没有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赔偿请求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限是自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 第十二条 要求赔偿应当递交申请书,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受害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具体的要求、事实根据和理由; (三)申请的年、月、日。 赔偿请求人书写申请书确有困难的,可以委托他人代书; 也可以口头申请,由赔偿义务机关记入笔录。 赔偿请求人不是受害人本人的,应当说明与受害人的关系,并提供相应证明。 赔偿请求人当面递交申请书的,赔偿义务机关应当当场出具加盖本行政机关专用印章并注明收讫日期的书面凭证。申请材料不齐全的,赔偿义务机关应当当场或者在五日内一次性告知赔偿请求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