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土地使用权划拨与出让的差异 |
释义 | 划拨土地与出让土地的主要区别在于性质、取得方式、权利义务和房屋类型。划拨土地是无偿取得的,不得转让、出租和抵押,一般用于公益事业或回迁房等建设用地;而出让土地是有偿取得的,使用者具有转让、出租和抵押的权利,多用于商品房建设。划拨土地可以抵押贷款,但需相关部门批准并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可以抵押的财产包括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海域使用权等。 法律分析 一、划拨土地与出让土地的区别是什么 1、性质不同 划拨土地是在交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无偿取得的,一般不设定土地使用权的期限,但却有一定的限定条件,比如不得转让、出租和抵押。 出让土地是国家以土地使用者的身份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与土地使用者,并需要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2、取得方式不同 土地划拨:需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 土地出让:商品房建设用地原则上应该以招标、拍卖、挂牌的有偿方式取得,严格限制以划拨方式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地产转让时,必须经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审批,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3、权利义务不同 划拨的土地不得进行转让、出租和抵押;出让的土地使用权人具有法定规范内的处置权,可进行转让、出租和抵押。由此可得出,土地出让和土地划拨之间的权利义务不同。 房屋类型不同 划拨土地一般为公益事业用地或回迁房、经适房等建设用地;而出让土地上多建有商品房。土地出让和土地划拨在房屋类型上是存在着一些区别的。 二、划拨土地可以抵押贷款吗 划拨土地可以抵押贷款,但是需要相关土地管理部门批准并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财产包括: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建设用地使用权;海域使用权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五条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海域使用权; (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运输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 结语 划拨土地与出让土地的区别在于性质、取得方式、权利义务和房屋类型等方面存在差异。划拨土地是无偿取得且不得转让、出租和抵押,而出让土地需要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具有转让、出租和抵押的权利。此外,划拨土地多用于公益事业用地或回迁房,而出让土地上多建有商品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五条,划拨土地可以抵押贷款,但需要相关土地管理部门批准并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修正):第二章 房地产开发用地 第一节 土地使用权出让 第十五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应当签订书面出让合同。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与土地使用者签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修正):第二章 房地产开发用地 第一节 土地使用权出让 第十二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由市、县人民政府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出让的每幅地块、用途、年限和其他条件,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会同城市规划、建设、房产管理部门共同拟定方案,按照国务院规定,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实施。 直辖市的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行使前款规定的权限,由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修正):第二章 房地产开发用地 第二节 土地使用权划拨 第二十四条 下列建设用地的土地使用权,确属必需的,可以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划拨: (一)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 (二)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 (三)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项目用地;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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