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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吸毒史满三年后直接报考驾照可以吗
释义
    吸毒人员三年以后可以考驾照,但是需要到派出所开具解除强制隔离戒毒措施满三年的证明。吸毒会被注销驾照,戒毒满三年可以重新领取。要先去派出所开具证明,然后去市禁毒委申请取消动态管控,由黄色管控等级变更为蓝色关注等级,这样就可以申领驾照。
    吸食、注射毒品对驾驶证的影响:
    1、机动车驾驶人被查获有吸食、注射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行为,依法被责令社区戒毒、社区康复或者决定强制隔离戒毒,或者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车辆管理所应当注销其机动车驾驶证;
    2、有吸食、注射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行为的,或者有执行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社区康复措施记录的,不得申请大型客车、重型牵引挂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准驾车型。
    发生交通事故的处理流程如下:
    1、现场勘查:
    (1)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即行撤离现场,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必须保护好现场,并迅速报告公安机关。
    (2)值班民警接到指令后,必须严格在承诺制度的时间内快速赶赴现场,并快速处置现场。
    (3)进行现场勘查包括现场访问、摄影、制图、丈量、勘验等系列工作。现场勘查必须做到依法、及时、全面、准确。
    (4)现场勘查记录经复核无误后,应要求当事人或见证人在现场图上签名。
    (5)为检验需要,必要时可扣留肇事车辆和当事人的相关证件。
    (6)与当事人预约事故处理时间。
    (7)事后展开调查必须依法进行,包括询问、痕迹提取检验、技术检测、损害评估和其他必要的鉴定。
    2、责任认定:
    (1)在调查阶段,必要时可召集当事人举行听证。
    (2)在查明事故的基本事实和收集充足的证据后,严格按照规定时间依法作出责任认定。
    (3)公布责任时,必须召集各方当事人到席讲清事故的基本事实和认定责任的理由与依据。
    (4)告知当事人申请重新认定的权利和法律时效。
    3、处罚:
    (1)责任认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应对责任当事人作出处罚意见呈送领导审批。
    (2)根据领导作出的处罚决定填写处罚裁决书。
    (3)向责任人宣布处罚裁决。
    (4)告知当事人申请行政复议的权利和法律时效。
    (5)完善处罚的相关手续。
    (6)执行处罚。
    4、赔偿调解:
    (1)收集与损害赔偿相关的证明、票据、各种资料。
    (2)在确认伤者治疗终结或确定损害结果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组织各方当事人或代理人进行赔偿调解。调解次数最多为二次。
    (3)调解成功后,制作《调解书》,并分别送交当事人。
    (4)调解未成功的,必须填写《调解终结书》,送交当事人,并告知当事人可在法定时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法律依据】: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
    (一)有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精神病、痴呆以及影响肢体活动的神经系统疾病等妨碍安全驾驶疾病的;
    (二)三年内有吸食、注射毒品行为或者解除强制隔离戒毒措施未满三年,或者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的;
    (四)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
    (五)醉酒驾驶机动车或者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依法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五年的;
    (六)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依法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十年的;
    (七)因其他情形依法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二年的;
    (八)驾驶许可依法被撤销未满三年的;
    (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有第一款第五项至第七项行为之一的,在规定期限内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条
    执行职务的交通警察认为应当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给予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处罚的,可以先予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并在二十四小时内将案件移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无正当理由逾期未接受处理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
    第七十条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第七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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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9 11:1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