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居间人的义务包括哪些? |
释义 | 1、报告订约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媒介的义务。 2、忠实义务。 3、负担居间费用的义务。 4、隐名和保密义务。 5、介入义务。 一、自然人签订居间合同合法吗 居间合同,又称“中介服务合同”。是指居间人根据委托人的要求为委托人与第三人订立合同提供机会或进行介绍,而委托人须向居间人给付约定报酬的协议。其具有的法律特征有: (1)其合同标的不是法律行为,而是介绍订约的劳务; (2)居间人在委托人与第三人订立的合同中既非当事人,亦非任何一方的代理人,而是中间媒介人; (3)它是有偿合同,居间人只有在居间产生有效结果时才可请求报酬给付。 《民法典》生效实施后,将居间合同改为中介合同。(《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二、二手车居间合同是交易合同吗 《民法典》没有规定居间合同,只规定了中介合同,二手房交易一般属于买卖合同,不属于中介合同。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中介人对委托人与第三人之间的合同没有介入权;中介合同是双务、有偿、诺成合同。 三、房屋出租中介有什么义务 房屋出租中介有以下这些义务: 1、提供与订立合同有关的真实情况的义务。房屋中介最重要的义务就是提供与订立合同有关的真实情况。房产中介提供的服务包括咨询和居间服务,签订居间合同。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2、故意隐瞒重要事实或提供虚假情况时的赔偿义务。如果中介故意隐瞒了真实信息或故意提供了虚假信息,比如明知出售方不是产权人本人,也不是合法的代理人,就介绍给买受人,从而造成买受人的损失的,中介应当承担赔偿义务; 3、提供各类税费服务的义务。在二手房屋中介在拿到中介费用之后,就应该给买卖房屋人员提供各类税费服务,但必须按照物价部门审核的标准收取,如果私自增加金额,是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六十一条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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