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新的小区,一般物业都是在入场前和开发商签署物业前期管理协议,协议中约定物业收费标准,并报物价部门备案,同时写入前期业主公约。业主入住后,至业主委员会成立之前,都可以按照此标准收取物业管理费。 收取物业费没有什么特殊条件,只要是具有物业管理资质的物业企业,在签署了正式的物业管理委托合同,正式实施物业服务工作后,都可以按照合同约定收取物业管理费。与开发商或业主委员会商定好物业服务标准和收费标准,并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签订物业服务合同1个月到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将收费标准报物价部门备案并取得物价部门批复;做好小区物业服务工作并让业主满意。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物业服务收费的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服务收费的监督管理工作。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以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区别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物业服务收费办法,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法律依据: 《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第十三条 物业服务收费采取酬金制方式,物业管理企业或者业主大会可以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聘请专业机构对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和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进行审计。 第十四条 物业管理企业在物业服务中应当遵守国家的价格法律法规,严格履行物业服务合同,为业主提供质价相符的服务。 《物业管理条例》 第七条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遵守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三)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和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 (四)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 (五)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