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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民法典中户口本中的人是否有居住权,居住权有哪些
释义
    一、民法典中户口本中的人是否有居住权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想要设立居住权,需要以书面形式签订居住权合同,并且要办理相关的登记,并不是户口本中的人就对房子有了居住权。
    二、居住权有哪些
    法律特征
    1、居住权的主体是特定的公民,即有合法依据而占有房屋的公民。
    2、居住权的客体只限于房屋。
    如出租人的房屋。
    3、居住权属于一种用益物权。
    居住权人对房屋的使用应限于居住的目的。
    属于支配权的一种。
    4、居住权的取得应有法定的依据或有关合同的约定。
    5、居住权的取得应办理登记手续,并受国家法律的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七条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住宅的位置;
    (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
    (四)居住权期限;
    (五)解决争议的方法。第三百六十八条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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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内容由 胥家山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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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5 11:10: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