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对方有欠条又不承认怎么办 |
释义 | 有欠条但是对方不承认的,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当事人提起诉讼需要准备起诉状以及与案件相关的证据材料递交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还需要注意起诉的法定条件。 一、欠钱不给打110是否会给处理 欠钱不给的,打110一般不会处理,因为欠款纠纷属于民事纠纷,公安机关不会立案,借款人可以通过向法院起诉的方式处理,如果当事人要提起诉讼的,需要准备好起诉状以及与案件相关的证据材料递交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二、欠钱不还怎么可以起诉 欠钱不还当事人要起诉的需要准备起诉状以及与案件相关的证据材料递交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欠符合起诉条件的人民法院将在七日内立案。当事人在法院开庭审理中辩论阶段可以围绕本案焦点阐述自己的观点,充分行使辩护权。 三、欠债后消失该具体怎么起诉 债务人欠债后消失的,债权人要提起诉讼的,需要准备好起诉状以及与案件相关的证据材料递交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还需要注意满足起诉的法定条件,即原告要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要有明确的被告,要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及事实和理由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五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