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谁提出离婚谁放弃财产的协议有法律效力吗 |
释义 | 谁提出离婚谁放弃财产的协议应当认定无效。该份协议以放弃财产为不得离婚的条件,显然限制了婚姻自由原则中的离婚自由,因此属于无效协议。如果夫妻双方婚姻不能持续需要离婚时,首先双方协商离婚,协商时只要双方能达成一致意见即可。但如果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则需要向法院提起诉讼离婚。 一、抚养权变更有哪些? 1、协议变更 无论是协议离婚还是判决离婚后,父母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并非一定要向法院起诉,双方当事人达成了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协议,只要没有违法事项和对子女成长不利的问题,法律准许当事人作出协议变更。总之,在出现需要变更子女抚养权的情形时,父母首先是可以私下协商,通过交流达成一直意见,直接变更子女抚养权。 2、诉讼变更 夫妻走上离婚道路,往往是各种矛盾激化导致的最终结果。因此,很多时候,让离婚夫妻坐下了心平气和地谈事情,并最终达成一致意见是难上加难的事情。因此,但抚养方出现各种问题不再适合抚养孩子时,如果离婚夫妻无法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可以同过向法院起诉的方式,要求变更孩子抚养权。 抚养权变更程序 1、抚养关系的变更应由双方协商,如果离婚后夫妻双方无法就变更抚养关系达成协议,只能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 二、财产约定合同是不是有效的 财产协议合同,一般来说,只要符合规定的合同有效,但在婚姻财产协议中,合同无效:婚姻财产协议无效: 1、财产属于子女。许多伴侣在达成财产协议时,会考虑未来子女的抚养,并同意某些财产属于子女所有。但在现实生活中,虽然已经达成了这样的财产协议,但这些财产仍然由父母控制。从法律角度来看,赠与没有履行。在实践中,这种无效协议并不少见,当然以无效认定告终; 2、房地产属于一方但未作出产权变更的,将一方名下的婚前房地产等房地产约定为婚后共有,但实际办理产权变更手续也是一种未完成的赠与行为。当最终发生争议时,也无法确认; 3、谁提到离婚,谁没有财产,谁提到离婚,谁就离开家往往成为婚姻财产协议中的恩爱信诺,让任何一方都能打消离婚的念头,全心全意管理婚姻。事实上,这种协议往往被认为是限制离婚自由,而被认为是无效的。 三、离婚房子归孩子不过户有效吗 离婚房子归孩子不过户有效。在离婚协议中,双方已经达成一致意见对房产进行划分,离婚房子归孩子不过户是有效的,但建议当事人拿着协议去办过户,对外公示会更具有法律效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一、夫妻离婚财产的分割原则如下: 1、一般均分原则,在分割共同财产时,双方应有平等的权利,对共同财产平均分割; 2、坚持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的原则; 3、照顾无过错一方的原则,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但有过错,不代表就会净身出户; 4、公平原则,离婚时应清算夫妻的经济利益; 5、尊重当事人意愿,财产约定先于法定的原则。 二、离婚财产纠纷的处理如下: 1、处理离婚案财产纠纷时,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归个人所有,夫妻的共同财产一般协商处理; 2、如果当事人双方协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总而言之,离婚协议中约定房屋归子女,其实就是对子女的赠与。夫妻双方离婚时处置的房屋必须是夫妻双方或一方有所有权的房屋,这样才有处分权。离婚协议是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经双方协商以后,一致同意将该房屋赠与给婚生子的约定,是赠与的条款,只要没有合同无效等事由,该赠与的内容即是有效。虽然在没有办理过户登记之前,赠与协议可以撤销,但司法实践中经常会认定此类赠与协议具有公益性质不予撤销。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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