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一、莆田护士执业首次注册需要什么材料 1、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 2、《莆田市护士执业注册培训合格证明表》 3、申请人学历证书及专业学习中的临床实习证明 4、《护士注册健康体检表》 5、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护理专业)或成绩合格证明 6、《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7、身份证明材料 8、小二寸免冠正面半身照 二、莆田护士执业首次注册办理依据 《护士条例》(国务院令第517号) 第七条:护士执业,应当经执业注册取得护士执业证书。 第八条:申请护士执业注册的,应当向拟执业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2008年卫生部令第59号) 第三条第二款: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是护士执业注册的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工作。 《福建省卫生厅关于办理护士执业注册有关事宜的通知》(闽卫医发〔2009〕227号) 护士执业注册受理权限。护士执业注册分为:首次执业注册、延续注册、变更注册、注销注册、重新注册。 全省护士的首次申请执业注册及重新注册由省卫生厅办理。护士的延续注册、变更注册、注销注册由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办理,其中厅直属各单位,福建医大、中医学院各附属医院,省老年医院的护士延续注册、变更注册工作直接由省卫生厅办理; 各设区市卫生行政部门办理所属医疗机构的延续注册、变更注册、注销注册;其余的护士延续注册、变更注册、注销注册由各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