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对司法鉴定结论不服可以提出复议吗? |
释义 | 对司法鉴定结论不服的,申请可以要求复议。当事人可以就查明事实的专门性问题向人民法院申请鉴定,鉴定人有权了解进行鉴定所需要的案件材料。经人民法院通知,鉴定人拒不出庭作证的,鉴定意见不得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一、二审还可以申请笔迹鉴定 二审是可以申请笔迹鉴定,二审过程当中和一审一样,需要对于案件的事实理由部分查明清楚,不利于当事人申请笔迹鉴定完全可以,上诉审程序,是第二审人民法院根据上诉人的上诉或者人民检察院的抗诉,就第一审人民法院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裁定认定的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审理时,所应当遵循的步骤,方式方法。它是刑事诉讼中一个独立的诉讼阶段。 在诉讼活动中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或者说,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过程中,对案件中的专门性问题,由司法机关或当事人委托法定鉴定单位,运用专业知识和技术,依照法定程序作出鉴别和判断的一种活动。 二、假遗嘱可以鉴定吗? 假遗嘱能鉴定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可以就查明事实的专门性问题向人民法院申请鉴定。当事人申请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具备资格的鉴定人;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指定。且证实属于作假遗嘱的,作假部分应认定无效。 三、法院指定鉴定机构 鉴定机构不是只能由法院指定。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申请鉴定经法院同意后的,可以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鉴定机构,如果协商不成的,再由法院指定。当事人可以就查明事实的专门性问题向人民法院申请鉴定。当事人申请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具备资格的鉴定人;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指定。当事人未申请鉴定,人民法院对专门性问题认为需要鉴定的,应当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人进行鉴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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