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地市级人民检察院一般内设机构有:办公室、政治部(综合处、干部处、宣传处、教育培训处)、反贪污贿赂局(综合处、大要案指挥中心办公室、侦查处)、反渎职侵权局(综合处、大要案指挥中心办公室、侦查处)、侦查监督一处、侦查监督二处、公诉处、民行处、控申处、检察技术处、监所处、职务犯罪预防处、法律政策研究室、计划财务装备处、人民监督员办公室、案件管理中心、法警支队、老干部处、驻看守所检察室、机关党委、纪检监察处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第二条 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 人民检察院通过行使检察权,追诉犯罪,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秩序,维护个人和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保障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和权威,保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顺利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