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党内警告处分期限为半年或一年吗? |
释义 | 党内警告处分是指党员受到警告处分,一年内不得在党内提升职务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高于其原任职务的党外职务。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党员受到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一年内不得在党内提升职务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高于其原任职务的党外职务。但需注意的是,党内警告并不是一种持续性的处分,而是一次性的。 法律分析 关于党内警告处分期限的问题,需要指出的是,党内警告并不是一种持续性的处分,而是一次性的。因此,不存在时间上的问题。《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十二条党员受到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一年内不得在党内提升职务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高于其原任职务的党外职务。 二、党内警告处分有什么影响 党员受到严重警告处分,一年半内不得在党内提升职务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高于其原任职务的党外职务。 2016年《党纪处分条例》施行后,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影响期的问题因违纪行为的情况较为复杂,实践中应区分不同情况办理。 (一)如果被审查人的违纪行为全部发生在2016年1月1日之前,因对相关违纪行为的认定是依据2003年《党纪处分条例》; 则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应适用2003年《党纪处分条例》第12条的规定,即影响期为一年。 (二)如果被审查人的违纪行为,有的发生在2016年1月1日之前,有的发生在2016年1月1日之后,经合并处理后确定给予严重警告处分的; 因部分违纪行为发生在2016年《党纪处分条例》实施后,为体现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应适用2016年《党纪处分条例》第9条的规定,确定该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的影响期为一年半。 (三)如果被审查人的违纪行为全部发生在2016年1月1日之后,因对相关违纪行为的认定依据的是2016年《党纪处分条例》; 则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应适用2016年《党纪处分条例》第9条的规定,即影响期为一年半。 三、什么是党内警告处分? 党内处分分为: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党员受到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一年内不得在党内提升职务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高于其原任职务的党外职务。 一般说来,在确定给予犯错误党员以警告还是严重警告处分时,要根据党员所犯错误的性质、程度。同时还要考虑本人对所犯错误的认识和态度。严重警告处分的审批程序与警告处分一样,一般必须经过支部大会讨论决定,并按照处分党员的批准权限,逐级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在党内担任领导职务的党员,因为犯了错误受到严重警告处分,一般也不影响其担任原来的职务,如果由于某种原因不适宜继续担任原来的职务而被党组织免职或被调动工作,这是正常的干部任免或调动,不含有对受严重警告处分党员附加惩处的意思,不能视为纪律处分。 结语 党内警告处分是一种一次性处分,不影响党员在一年内提升职务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高于其原任职务的党外职务。根据违纪行为的情况,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的影响期为一年半。警告处分是指党员受到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一年内不得在党内提升职务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高于其原任职务的党外职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一章总则第六条公职人员依法履行职责受法律保护,非因法定事由、非经法定程序,不受政务处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一章总则第四条给予公职人员政务处分,坚持党管干部原则,集体讨论决定;坚持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给予的政务处分与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危害程度相当;坚持惩戒与教育相结合,宽严相济。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二章政务处分的种类和适用第十一条公职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给予政务处分: (一)主动交代本人应当受到政务处分的违法行为的; (二)配合调查,如实说明本人违法事实的; (三)检举他人违纪违法行为,经查证属实的; (四)主动采取措施,有效避免、挽回损失或者消除不良影响的; (五)在共同违法行为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 (六)主动上交或者退赔违法所得的;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从轻或者减轻情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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