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公安机关是没有权利没收财产的。 没收财产一般情况是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公安机关是不能独立执行没收财产,但是可以配合法院进行没收财产。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是全部。 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指的是属于犯罪分子本人实际拥有的财产,以及与他人共有财产中依法应得的份额。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没收财产是指没收犯罪者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全部。但是对属于犯罪者家属所有的财产是不包括在内的。对犯罪人适用没收财产,一方面是对他们所犯罪行的惩罚;另一方面也是从经济上剥夺他们赖以继续进行犯罪活动的物质基础。没收财产主要适用于危害国家安全罪和经济犯罪及贪利性的犯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五十九条【没收财产的范围】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 在判处没收财产的时候,不得没收属于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应有的财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