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样确认遗嘱无效 |
释义 | 认定遗嘱的效力主要是依据下面几项内容:立遗嘱人须有遗嘱能力;遗嘱须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遗嘱不得取消缺乏劳动能力有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遗嘱处分的财产是立遗嘱人的合法财产;遗嘱内容合法。不符合上述条件则遗嘱认定无效。 一、法院怎样认定遗嘱有效 符合下列条件的法院认定遗嘱有效: 1.立遗嘱人需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遗嘱内容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3.遗嘱不得取消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 4.遗嘱中所处分的财产须为遗嘱人的个人财产。 5.遗嘱须不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德。 二、遗嘱生效条件 如下:1。遗嘱内容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2。立遗嘱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3。遗嘱不得取消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4。遗嘱中所处分的财产须为遗嘱人的个人财产。5。遗嘱须不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德。 三、立遗嘱人还在世遗嘱是否有效 立遗嘱人还在世,遗嘱没有效。 遗嘱人还在世,遗嘱的内容就还未发生法律效力,遗嘱人死亡时,遗嘱的内容才开始生效。继承人不能根据遗嘱的内容行使继承权。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被继承人死亡时,遗嘱才生效。继承人不能未了尽快实现继承权而对遗嘱人实施杀害行为。 遗嘱人立遗嘱有效的前提是: 1、遗嘱人立遗嘱时必须有行为能力,无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即使其本人后来有了行为能力,仍属无效遗嘱。遗嘱人立遗嘱时有行为能力,后来丧失了行为能力,不影响遗嘱的效力; 2、遗嘱人立遗嘱时未受胁迫、欺骗、锁立的遗嘱是真实意思表示; 3、遗嘱内容要真实、合法,所处分的财产为个人所有; 4、给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了必要的份额。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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