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挂名法人怎样规避风险 |
释义 | 挂名法人规避风险应该先对该公司的经营情况有一个较全面地了解和掌握,然后再做出决定 1、对于被邀请担任他人公司挂名法人代表的朋友,应该先对该公司的经营情况有一个较全面地了解和掌握,然后再做出决定。如果发现该公司存在非法经营、偷税漏税等不正常情况,应当果断拒绝担任挂名法人代表,已经担任的应立即要求公司予以变更。 2、对于公司企业而言,应当合法诚信经营,不要请他人担任挂名法人代表。 挂名法人该怎么规避风险 1、在公司章程中对法定代表人职务权力尽可能予以约束,而将生产经营的决策权、管理权规定给其他高级管理人员。2、在签字、表决之前,考虑清楚是否有违法的情形,如有则投反对票。3、在公司章程及聘任合同中规定或约定好辞职的权利,如果发现公司的生产经营中有涉嫌违法犯罪的情况,及时依法处理。4、自己保管好法定代表人印章,公司印章则明确由其他的专人保管。5、尽量参加或者列席股东会,获得一份股东会决议。 挂名公司股东风险 挂名股东分两种,一种是被借名而挂名的股东另一种是约定挂名的股东。两者的都存在一定的法律责任风险,挂名股东不但不会享有股东的权利,却存在在其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法律风险。 《公司法》第三十七条,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 法律依据: 该内容由 齐凤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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