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抚养费一般开庭次数是几次? |
释义 | 法律分析: 抚养费的开庭次数,法律上没有明确规定。 在案件审理的过程中,审判长会根据案件审理的进度以及其他因素来确定开庭次数。并且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父母对子女抚养费的负担,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的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如何起诉孩子的抚养费 1、以孩子的名义写一份起诉状,内容是找孩子的父亲(或母亲)要抚养费; 2、交到孩子父亲居住地法院,缴纳立案费20元左右; 3、等待开庭审理; 4、开庭前准备好证据,离婚协议书或判决书; 5、如果准备请律师,最好在一开始就去找律师咨询; 6、抚养费依据:抚养费的标准一般按月工资收入的20-30%比例给付; 7、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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