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上诉期限及送达方式。当事人对一审判决不服,可在15日内向上级法院上诉;对一审裁定不服,可在10日内向上级法院上诉。如果判决书和裁定书不能同时送达,上诉期限从各自收到的次日开始计算。 法律分析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 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上诉期限应从判决书裁定书送达当事人的第二日起算。 判决书裁定书不能同时送达当事人的,上诉期限从各自收到判决书,裁定书之次日起算。 拓展延伸 民事诉讼上诉时效的计算方法及法律要求 民事诉讼上诉时效的计算方法及法律要求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民事诉讼上诉时效是指当事人在一审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级法院提起上诉的期限。具体计算方法为从判决书送达之日开始计算,不包括送达当日,以十五日为期限。法律要求当事人必须在规定的时效内提起上诉,否则将被视为逾期上诉,上级法院将不受理。因此,当事人应及时了解一审判决书的送达时间,并在规定时限内准备好上诉材料,确保上诉权利的有效行使。同时,建议当事人在计算时效时留有适当余地,以防止因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逾期上诉的风险。 结语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对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不服,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级法院提起上诉;对第一审裁定不服,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提起上诉。上诉期限从判决书或裁定书送达当事人的第二日起算。为确保上诉权利的有效行使,当事人应及时了解送达时间,并在规定时限内准备好上诉材料。建议在计算时效时留有适当余地,以避免逾期上诉的风险。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