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么才能夺回女儿的抚养权? |
释义 | 出现以下情形的,不直接抚养女儿的一方可以起诉夺回女儿抚养权: 1.与女儿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女儿的; 2.与女儿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女儿行为; 3.八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女儿,愿随己方生活,己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一、抚养权变更怎么办? 变更抚养权的法定情形:1、直接抚养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2、直接抚养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3、八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二、抚养权的变更条件是怎样的 满足以下条件抚养权可以变更: 1.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3.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三、租房子变更法律上的抚养权? 租房住能起诉变更抚养权,直接抚养方不尽抚养义务、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等情况的,不直接抚养方可以起诉变更抚养权,租房住不是人民法院判定抚养权的主要因素。 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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