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前财产是指领结婚证以前的吗 |
释义 | 婚前财产是指领结婚证前取得的财产。 男女双方想结婚的,必须去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领取结婚证,男女双方在领证前取得的财产,应当认定为婚前财产,在无特别约定的情况下,婚前财产应当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归一方个人所有。 男女双方在领证后取得的财产,一般来说,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双方共同所有,存在特殊情况的,也会被认定为个人财产,比如夫妻一方在婚后因人身损害获得的补偿,就会认得为个人财产,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的,在离婚时,夫妻双方就必须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能达成约定的,可以协议分割,无法达成约定的,可以由人民法院进行判决。 一、夫妻双方婚前财产离婚后怎么分 夫妻双方婚前财产离婚后归个人所有,但是双方有约定的除外。法律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如果双方将婚前财产约定为双方共同所有,则离婚时可以进行分割。法律规定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什么情况下不属于夫妻共有财产 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即婚后个人财产。所谓婚后个人财产,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后各自所有的财产和其它夫妻个人的特有财产。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其他应当归一方财产的,应包括夫妻一方从事职业、工作和业余学习、兴趣、爱好等专用的财产;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一方具有人身性质的补助金、人身保险费、医疗费、伤残费、保健费等;一方在社会贡献中所得的荣誉奖品、奖章等;双方约定为个人所有的财产。 离婚时一方尚未取得经济利益的知识产权,归一方所有。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可根据具体情况,对另一方予以适当的照顾。 但是如果遇到这种情况就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了,首先是一方的婚前财产,这种的财产在婚前都已经确定的是属于个人的所以离婚的时候是不能进行均分的。另一种是因为身体受到伤害的医疗补偿的费用,这种的属于残疾人的离婚时只属于个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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